中国出台税收新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目前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根据这个通知,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可按法定17%的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属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属商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计算机软件按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由税务机关分别按不同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通知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社会力量,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个体工商户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此外,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资助非关联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经费,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捐赠的税务处理办法,可以在资助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通知还规定,中央直属科研机构以及省、地(市)所属的科研机构转制后,从今年开始至2003年的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科研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主办单位:河南郑州中原客属总会   

            地址:中国.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29号     邮编:450008

电话:(0371)5723294  传真:(0371)5723294   E-mail:kejia@hakkazg.com